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20)》(草案)
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20)》(草案)
一、加强产业结构升级,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
(一)草案提出,在规划期内,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深圳市目前城市更新主要方式是以拆除重建为主,而综合整治及功能改变类是少之又少,目前深圳市综合整治类约10个试点项目(推进也较为缓慢),另外功能改变类据了解只有1个。
所以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的规模比例较拆除重建类大,表现出政府已开始对未来拆除重建类项目的规模控制。
(二)规划期内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为产业一体化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城市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总结为。五年内,最完成200个项目的审批,平均一年为40个,每季度为10个,从数量上来说确实较历年每年的数量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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