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一、计划目标
(一)针对08年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措施进一步提高学院饮食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个人业务素质。
(二)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抓好饮食宣传工作,狠抓饭菜质量、重量及价格管理,争取饮食工作在08年基础上有更新突破,提高师生满意度,尽量达到院领导提出的满意率为95%。
(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后函[201*]1号文件《关于对全省高校生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评比的通知》,参照下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标准》一一进行落实,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今年3-4月份山东省教育厅对我院餐厅的综合检查工作,努力争创省高校食堂“示范单位”,提升我院餐饮在全省的地位。
(四)按照《山东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落实,准备迎接省卫生厅及市卫生监督局联合评定,争创省“a级食堂”。
(五)针对饮食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工作,特别加强主食品种的重量、质量、价格的检查力度,制定出标准,狠抓落实。
(六)组织各餐饮公司员工参加的烹调比武、面试比武、饮食卫生知识竞赛、学生最满意餐厅等一系列活动(分时间段组织),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七)探讨我院餐饮实行社会化服务的监管新机制,逐级逐层落实,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提高综合服务的层次。
(八)抓好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及学期综合评比工作。
(九)饮食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本学期要将饮食安全放在第一位,从原材料购进、加工、制作到出售,要进一步制定相应监控监管措施,确保饮食安全。
(十)进一步深入探讨饮食发展新方向,扎实推进饮食工作健康发展。
二、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创建省级食堂“示范单位”工作的程序、标准,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标准》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形成初稿,上报学院领导审核。
(二)加强网上、电话、考察交流学习,学习省内高校食堂“示范单位”饮食管理先进经验,研讨我院饮食风险点防范工作,摒弃旧观念,不断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下餐饮变化,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组织饮食中心全体管理人员对“饮食管理办法”“饮食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考核标准”等进行深入学习,制定一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来落实工作。
(四)进一步与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进行交流,明确创建省食堂“示范单位”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准备材料,形成验收方案。
(五)组织餐饮企业经理及所属员工反复学习相关文件及相关标准,明确争创“示范单位”“a级食堂”重要性,查找不足,进行整改。
(六)细化餐厅各项管理如下
1、执行好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外,还要落实和执行好悬挂上墙制定的《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从食堂管理人员到食堂从业人员,从硬件到软件,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售出,都有法可依、行之有效、易于检查监督,使食堂管理工作日趋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做到时时有规范,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范。
2、用严密措施作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归口管理,设专人负责管理食堂,从各餐饮公司组织领导到从业人员都要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督查到位。
3、严把采购、储存关。专门负责的食堂管理人员对进入食堂的伙食原料或食品在食堂已验收的基础上再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虫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伙食原料或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对食品、餐具等分间、分类、分开存放,储存间,柜,架上须有明显标记。严把食品送货的索证关、验收关、仓库发放关,对不合格食品拒绝入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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