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报告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国家对自治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给予高度关注,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关系本地区、本民族发展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创造条件,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自治县自
1964年成立以来,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60多件。其中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自治条例和林业管理条例各一个;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等3个单行条例。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157件,至2003年已废止2件,修改6件。这些条例及规范性文件对于有效开展**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法制建设基本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一、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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