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与建设和谐平安彭泽的几点思考
彭泽县公安局方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来的,是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英明举措。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一种稳定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第一要素是社会治安问题,治安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治
安稳定,社会的政治才能清明,社会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的文化才能繁荣,人与人之间才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同时,和谐社会又可以促进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当前,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财物的大流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渐突显出来,违法犯罪数量呈逐年递增状态,如何正确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与建设和谐平安彭泽的关系,成为我们当前亟需研究的课题。
一、彭泽县的社会治安现状
(一)2005年上半年全县社会治安统计数据
第一,接处警情况。全县公安机关共接各类报警案件2417起,出动警力7747人次,出动机动车2771车次,出动船只32船次;处警中,救助群众11人,当场抓获作案成员10人。
第二,刑事案件情况。刑事案件立案115起,破案74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刑事拘留25人,逮捕25人,查破犯罪集团2;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绑架、强奸、伤害等案件发案数下降,杀人、抢劫等案件发案数上升。
第三,治安案件情况。全县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83起,查处83起,查处违法人员219人。
(二)违法犯罪存在的突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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