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归档
干部人事档案建设是一项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实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收集归档工作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收集范围
(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立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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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四)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材料。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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