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税系统内部案情的调查分析
地税系统成立以来,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案件现象和预发苗头值得我们的重视。
一、案情的易发环节及苗头的主要表现
1、个体纳税管理上。有三个环节易发生案件。一是定税环节,由于个体纳税额的确定往往由专管员采取双定方式确
定,定多定少由专管员一人说了算。专管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对关系户少定税款达到以税谋私目的;二是在征收环节,有的利用征、管之间的漏洞,对关系户少征税款或降低定税额;三是在日常管理环节上,有的利用个体户的停业、歇业,以假乱真,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向个体户借款、赊物,更有的公开敲诈勒索,采取各种手段违法乱纪。
2、企业纳税管理上。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以帮企业推销产品为名,索取各种回扣;二是以自己家庭困难为名到企业借款或个人担保获取贷款;三是以帮企业报批减免税、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书、投资税核税或各种财务处理报告为名向企业索、拿、卡、要报;四是以某些承包企业帐目不全为名,随意确定税额,改查帐征收为定额征收,从中获取好处。
3、税务稽查方面。四个环节值得重视。一是选案环节,内外勾结,通风报信或者袒护关系户;二是检查环节马虎了事,检查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平常关系密切,搓麻将、打扑克、喝酒猜拳,互惠互利;三是案件审理环节接受礼金,处罚从轻;四是案件执行环节处理结果不落实,只查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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