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岗位经济责任书
甲方:乙方:
为了规范部门管理,落实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提高部门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
一、期限
自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二、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对乙方监督考核权,负责安排、监督、协调、指挥其生产工作
(二)乙方拥有对所在岗位生产的知情权和均衡权并负责岗位生产作业过程的管理。
三、核定工资
每月以实际产量为核定工资依据:计件工资+岗位工资+骨干补贴
四、目标及考核
(一)产量
1-1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当月生产计划完成率100%(完成生产产量/计划完成产量*100%),每增减0.1%,奖减当月骨干补贴3%。
1-2工作认真,全月平均生产率15.6%(当期产品产值(工人计件工资)/当期人工工时*100%)每增减0.1%,奖减当月骨干补贴3%。
(二)消耗
(未完,全文共1099字,当前显示3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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