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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麟质技监(201*)10号

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队:

现将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年农资专项打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质量监督农资打假方案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法制办麟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年农资专项打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力度,提高农资打假有效性,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根据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宝质监办[201*]14号)文件要求和总体布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开展201*年农资打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局要全面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组织力量深入多个农资销售点、批发商、走坊农村、农户和贴进农民帮助索赔维权,切实服务农民,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查办一批涉农的大案要案,确保假冒伪劣农资不流入农民手中;曝光一批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打假氛围,净化农资市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方法步骤

我县201*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个阶段实施。春季自即日起,开始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集中宣传、执法打假、服务农民,4月20日结束,4月21日至4月25日为工作总结阶段;秋季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从8月25日开始,10月25日结结束,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为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全县春秋两阶段专项打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县局确定3月15日为打假集中宣传日;结合县上的“三下乡”活动进村入田,服务农民,向农民朋友讲解有关辩别假冒伪劣农资知识,并现场进行接待咨询,投诉和举报,积极与知名企业或名优农资产品企业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推介名优产品,为这次农资专项打假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农资调查摸底工作。县局确定在3月17日到3月20日,对全县的农资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稽查队要认真对化肥、农药、农机配件等农资生产、仓储、销售企业的数量、流通对象及流通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三)开展假冒伪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县局确定4月和10月为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各股、队要在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一查仓储场所,主要检查存储农资原材料、半成品,重点检查产品来源、有效期限、生产品合格证及净含量。二查假冒伪劣,主要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属于无证产品,是否存在标识欺诈,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严查严办,要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

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结束后,各股、队要及时将农资打假工作情况上报局稽查队。

三、检查重点重点行业。农资产品生产、仓储、销售行业。

重点区域。县生资公司仓库、崔木镇销售市场、两亭镇销售市场、招贤镇销售市场、烟草公司专供的肥料、县城各销售点。

重点单位。县生资公司、烟草公司、县农技中心、零售企业和县个体工作户。

重点产品。复混肥、复合肥、农药、农用地膜、农机和农机配件、润滑油、柴油。

重点违法行为。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的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复混肥,利用标识进行欺诈及计量等违法行为。

四、措施要求


(未完,全文共4917字,当前显示14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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