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经济开发区中心校学雷锋十佳标兵评选方案3
霍山经济开发区中心校“校园小雷锋”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让雷锋精神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让雷锋精神永驻校园。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加强团员、少先队员的自我意识,树立团员、少先队员形象,培养学生爱集体、争先进的良好风尚。现将“学雷锋树标兵”评选办法通报如下,请各班遵照执行。
二、评选对象全体中小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部学生日常行为评比细则》。
2、具有雷锋的优秀品格。即。1)、爱憎分明。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抵制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不良思想的影响。
3)、具有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4)、具有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品德。5)、对待学习有“钉子精神”。
3、思想端正,热爱学习,尊敬师长,有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学习成绩优秀。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1)、长期帮助残人或孤寡老人、其他弱势群体等。2)、从身边小事做起,长期坚持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3)、身残志坚,品学兼优或不懈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坚持刻苦学习,品学大有进步的。
4)、拾金不昧。5)、维护社会治安,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6)、家庭生活困难,仍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品学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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