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0号)要求,以及全市“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国土资源领域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发〔201*〕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发〔201*〕4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标,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
1、对国土资源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汇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2、查明辖区内废弃井口及矿坑,做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3、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或者以勘探名义从事采矿活动等行为。
4、健全市、乡、村三级防范网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险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严厉查处违法从事洗(选)矿行为。
(二)重点范围
盗采露头煤、石灰石、非法采挖洗选铁砂等行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市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国土局根据本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抓紧制定本辖区的,督促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活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严管态势,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查处取缔,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通过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对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5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和新汶街道办事处,国土局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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