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01*年)
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01*年)
浙江省就业培训中心
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01*年)》(浙委人[201*]3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人才培养计划,贯彻实施我省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高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以尽快扭转我省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局面,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对于具有成长性、大中型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对于技能人才紧缺行业,实施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在职职工。范围限在杭州市区(主要集中七个城区)缴纳社保人群。其中:农村户口在杭州社保缴纳满6个月以上。
二、培训内容
职工技能培训内容以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和工种为主,综合考虑劳动密集与紧缺程度高的工种,注重提高技能水平,同时兼顾技术转型升级要求,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培训内容、以培养高等级技能人才为主。
三、培训方案
推行“标准+x”培训模式,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标准规定课程,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送教进企业、“订单式”培训,合理制定教学内容。培训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通过脱产、在岗培训、业务研讨、技能竞赛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以方便企业为主,统筹安排培训时间。
四、证书价值
企业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者,通过培训考试合格者,将取得人力资源社保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拥有高级工及以上者,证书持有者将享有高技能人才相关待遇,拥有高级技师等高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待遇。
五、培训目的
企业通过培养造就一批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发现一批各行业、职业领域和各专项技能方面的拔尖型高技能人才。今后两年可推荐参见全省评选表彰10名“钱江技能大奖”、50名“首席技师”、300名“浙江省技术能手”,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对“钱江技能大奖”、“首席技师”、“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获得者给予一定的补助奖励,带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六、培训要求
企业要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积极支持与配合相关培训机构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机制,加强执证上岗要求。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使职工技能水平、劳动能力得到提高,并将高技能人才在企业职工中比重,作为企业资质认定和企业评选等活动的基本条件,从而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培训费用
企业应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经费重点用于企业一线职工培训。为落实和鼓励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针对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符合政府扶持条件者,将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培训,企业应积极配合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4,社保缴纳证明一份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培训方案,认真抓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落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就业培训中心联系人:高运亭联系电话:15168253168
官方网站:浙江人力资源网-“就业培训”一栏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附:
【课程设置】
(未完,全文共27825字,当前显示13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