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医院突发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1.3突发性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2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2日常管理组织
由感染控制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2.4应急处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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