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及专项治理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德市国土资发〔2011〕29号文件精神,围绕灾后重建这一工作重点,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完善、方法调整的工作思路,继续抓好排查问题、纠正整改、查处案件等工作,建立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范有序
(一)严格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一是利用网络载体,实行统一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土地、矿业权招拍挂中相关信息泄漏、刁难企业报名、排斥潜在竞争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有土地、矿业权招标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竞价(现场举牌)、网上缴退保证金,配合做好与省网的衔接工作。二是加快推行电子化和远程评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对财政评审的质量监管,对招标文件进行联合审核,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结论进行复核和审查,切实解决当前评标不公、评标环节监督难、责任虚化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对围标串标行为的专项治理,严查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和转让、挂靠、出借资质的行为,严查投标企业弄虚作假和串标围标行为。
(二)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决策行为。一是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在广泛征求民意、开展咨询评估的基础上,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特别重大的项目应当实行专家评议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标准的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管理。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力度,严格执行《什邡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建设均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广泛听取民意,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继续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代办制,实施并联审批,对项目实施引入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项目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项目建设可行性、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规划依据、节能评估、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条件的审核,严禁未批先建。
(未完,全文共3217字,当前显示97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