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的计划
关于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攀枝花市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13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22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47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搭建全民创业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营造社区最优创业环境,全力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标准
创业型社区(村)必须是在实现就业工作扎实开展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创业政策落实,创业环境宽松,创业帮扶有力,创业成果显著。
(一)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村)成立由社区(村)领导、共建单位、挂点干部参加的创建组织,对劳动者创业开展指导服务,要求社区(村)创业指导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切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优惠政策落实。切实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22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47号)文件,将扶持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群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采取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把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使符合享受条件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扶持政策。
(三)创业环境宽松。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和创业动员。辖区经济发展环境和创业氛围好,居民创业意识浓,对创业环境满意度高,参与创业活动人数多、指数高,社区(村)居民对提供创业服务的满意度高,社区(村)无因创业服务问题出现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创业帮扶有力。健全创业帮扶工作制度和服务工作流程,建有创业帮扶工作台帐,并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对有创业意向人员进行一对一创业指导,使有需求的创业者100%享受到创业帮扶,创业项目储备较充分,并能对有创业意向人员开展有效推荐。社区(村)创业指导组织实行跟踪服务,切实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项目、资金、场地、证照办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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