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校领导指导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参加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会同分(协)管和联系校领导审阅基层党委(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以及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参加基层党委(总支)动员大会、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委(总支)总结大会;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对学校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为组长的督导组,成员包括全体校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督导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督导工作(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1.集中学习培训。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培训会,学习有关中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
2.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收集有关情况。结合学校近年来的年度考核、专项考察、机关作风测评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
4.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明确工作联络机制,听取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1.审阅、准备相关材料。会同分(协)管和联系校领导审阅各基层党委(总支)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调阅动员大会相关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2.参加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基层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党委(总支)书记作动员讲话;分(协)管或联系校领导传达中央精抻,介绍督导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和机关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民主评议表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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