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精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地方积极性
公报摘录
——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税改革
明确事权改革税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此次全会将财税问题单独放在一段,而不是像金融、企业改革等只是提了几句,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超出了过去历届全会。
从中可以看出几个亮点。其一,在财政的重要性上,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考量,是一个新提法。
其二,公报提到了要建立科学的财税体制。什么叫科学的。这一方面要反映中国实际情况;一方面还要反映国际通行做法。
其三,提到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权力和责任要进行明确,并要有法制保障。
其四,全会讲到要做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当前不少事权集中在地方政府,民生改革、教育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等任务繁重。但同时却没有相匹配的财权,一些基层政府甚至绝大多数财力都是靠转移支付。为此,现在就是要厘清事权和财权,做到有事做就有钱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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