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部分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能力不足、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这充分表明敢于担当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政治品格和履职能力,是共产党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也是共产党人鲜明的时代责任和现实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谋利的精神,把敢于担当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时刻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一,切实增强担当意识
敢于担当,是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鲜明特征,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履行党员义务的题中之义。入党誓词明确写到“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党章对全体党员制定的共同操守,是每个党员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每个共产党员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意识强,勇作为、敢担当的意识就会强。
首先要增强党员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员意识,是全体共产党员的身份标签和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标识铭牌;党员意识,是担当意识、奉献意识、群众意识的代名词。增强党员意识,就是要增强全体党员的身份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和群众意识。只有党员意识强,才能自觉地做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只有党员意识强,才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追求,始终坚持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自觉把自己根植于群众中,与群众血水相融;只有党员意识强,才能正确对待荣誉、地位、得失和经受住挫折、挑战的考验,始终保持信念坚定、意志坚强、态度坚决,敢担当、勇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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