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多部门联合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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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有效提高各行各业联合应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全方位传达,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服务社会”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相关行业生产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行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措施,及时指导生产、服务相关行业。
二、组成单位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县气象防灾减灾多部门联合会商的组成单位有:应急办、气象局、水利局(防洪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旅游局、文广局、电力公司等相关主要领导、技术专家等,必要时邀请县委和政府办公室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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