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我局主要承担工作职责为:
一、开放民间投资领域。根据修订的《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文化旅游、民生康养等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提高民间资本比重。择优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优先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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