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系统执纪审查建议
一、紧紧抓住城市管理机构改革的有利机遇,理顺和完善城管执法管理体制机制
(一)构建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基层城市管理新模式。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借鉴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践,以推进改革我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为突破口,理顺基层城管执法体制,构建统分结合、联动高效的基层管理城市管理新模式。
2010年,我市实施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以来,城管执法队伍层层下放到街道、社区,使执法队伍力量分散、职能弱化、统分不清、发挥作用不明显。建立区分区、街两级城管执法队伍。非常有必要在县区级层面保留一定的精干执法力量和专业执法设备、装备,便于对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发挥城管执法队伍快速集中、专业性强,机动性强的特点,来保障完成重大执法任务。在此基础上,加大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现状的调研摸底,掌握执法队伍的基本数据台账,对我市少数县区对城管执法队伍采用了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基层管理的做法,要充分论证研究其利弊得失,不能简单一放了之,要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因地制宜,按照“下得去,接的住,管得好”的基本要求,逐步有序下放城管执法队伍到乡镇街道。稳妥推进我市基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
(二)强化城市管理领导干部双重任命制度。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重心下移后,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区城管局领导班子任命应征求市城管局意见,接受所在县区、市城管局的双重考察。街道执法队伍接受街办和区城管执法局的双重领导。街道执法队伍日常业务工作的管理接受区城管执法局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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