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开发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通辽市对口业务工作会议及开发区2018年党工委(扩大)会议要求,围绕开发区“三区五链三抓手”的发展思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六大体系,大力推进劳动就业、民生保障等两项工程,推动开发区民生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份,开发区共有城市低保760户1408人,农村低保586户1149人,特困供养人员247人,其中城市三无66人(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50人),农村五保181人(集中供养37人,分散供养144人),有孤儿8人,有重度残疾人141人,高龄老人768人,重点优抚对象27人,60岁以上老兵169人,烈士子女3人,三民及精简职工37人。有公办敬老院2所,社会福利中心1所,社会办养老机构7家。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六大体系”,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1、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提高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较上年分别月提高50元和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较上年分别年提高500元和3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年提高1000元和500元;城市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分别月提高400元和180元。截止6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9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10.5万元。二是开展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印发了《开发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发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细则》,专项治理腐败、作风、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低保不规范问题。坚持逢救必核的原则,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上半年共核对各类救助对象1236户2167人,反馈预警数据163条。三是充分发挥医疗和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辅助作用。与财政、卫生及扶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上半年通过为重点救助对象全额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开展“一站式”结算等形式,共为606名困难对象开展医疗救助82.64万元,为65个因病、因学、因突发事件导致出现临时性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35.4万元。四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的新路子。为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我局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积极探索困难对象网上申请救助的智能服务模式,将互联网与政务服务功能结合起来,开发“社会救助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让困难对象在家里用手机就可以提出各种民政救助申请,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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