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措施及总结
由我施工单位承建的天等县天府中央城项目,于2019年7月21日接受天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了我施工单位在该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问公司下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45142520190077).
针对整改通知提出存在的问题,我施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劳务班组等相关人员召开紧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产生质量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深刻反省、检讨和总结,并根据有关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检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客观的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整改情况分析如下:
存在问题:
(未完,全文共1091字,当前显示3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