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在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全院职工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以病人为中心,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贯彻,使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一、管理组织
1、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总书记李扬帆担任,各委员由业务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以及临床科室主任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全面负责日常工作。院医疗质量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会议例行听取上一季度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情况报告;会议重点讨论当前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议定改进的办法。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均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共19个。小组在院医疗质量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医疗制度在本科内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评价、监督。临床科室设兼职病案质控员一名。
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如何贯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布置的工作;讨论本科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拟出整改的办法;检查上次会议整改决策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根据《四川省医院复查及管理评价标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医疗制度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了十六项核心医疗制度在内的二十四项制度;
2、西充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3、医疗、医技环节质控标准表;
4、病历书写规范;
5、规范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审核流程;
6、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分表;
7、诊疗技术操作常规;
8、完善了侵入性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病员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等医疗特殊告知书。
医务科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扩展阅读: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原则
1、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检验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3、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非输不可的要通过患者自体输血或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或输血液代用品。
4、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5、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供血。
6、治疗性用血,80以上应输成分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无家属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带班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用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把关并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签字、登记后连同授血者血样送交检验科备血。
3、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直接交检验科供血;500ml1600ml的急救用血,要经科主任审批签字,大于1600ml经医务科批准;大于4000ml时,报医院领导审核签字。
4、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不论是自体或家属亲友供血,同样要填写《临床输血通知单》,经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批后施行。
5、治疗用血,对慢性病人血红蛋白在9克以下,应采用成份输血,缺什么补什么,由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由医务科审批方可供血。
三、输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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