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廉洁镇村考核方案
附件:廊田镇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办法
廊田镇创建“廉洁镇村”活动
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廉洁镇村”活动,促进全镇各项事业廉洁高效、持续稳定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一、检查考核主体与对象
检查考核主体为镇、村两级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对象为全镇各机关单位(部门)、18个村(居)。
各单位(部门)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小组由镇党委牵头,由纪委办、组织办、党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各村(居)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小组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办、财政、民政、农业、综治信访、各村(居)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检查考核时间
党委政府将于201*年12月20日至201*年春节前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段为全镇“廉洁镇村”创建活动动员会召开之日起至考核日。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具体标准
检查考核评分标准为100分,80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上)、
不合格(80分以下)两个等次。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
表1、2。
四、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单位、村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文件和会议记录、现场考察公开载体、与党员群众进行个别约谈等方式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五、检查考核结果运用
创建“廉洁镇村”活动检查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格等相挂钩。
1、对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单位(部门)、村(居),给予奖励。
2、对创建“廉洁镇村”活动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取消该单位(部门)、村(居)当年度的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表1:
廊田镇单位(部门)创建“廉洁镇村”活动
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有廉洁文化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4分)有廉洁宣传品或廉洁公益广告牌(3分)宣传阵地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并及建设时更新(3分)15分有“廉洁书屋”或“廉洁书柜”(2分)考核标准没有廉洁文化宣传专栏该项不得分考核方式自评审核奖惩得分得分未发放廉洁宣传品或廉洁公益广告牌的该项不得分未设置公开栏的该项不得分,公开(3分)其中行权实地查看力公开运行图和流程未上墙不得分。未建立“廉洁书屋”或“廉洁书柜”该项不得分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格言、警句、“廉洁漫画”每缺一项扣除1分(4分)制订年度廉洁教育工作计划(2分)查看原始资料无计划的该项不得分单位“部门”班子成员每季查阅资料、每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扣1度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会议记录、分活动(4分)学习笔记党员干部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党员廉洁干部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教育(4分)15分查阅资料、为纪律教育月自选动作,未会议记录、开展的该项不得分学习笔记未开展述职述廉的该项不得查看会议年终开展述职述廉(2分)分记录年终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3分)
3测评为满意的得3分;基本查看测评满意的得2分;不满意的该结果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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