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征集方案
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鼓励并广泛征集民俗文物
日期:201*-02-02总浏览:190
1月30日,在节假日结束的第一天,布尔津县文物局走进农牧民家中宣传文物保护法,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向博物馆捐赠、捐献文物藏品,充分发挥博物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宣传教育功能。
此次捐献、征集的有哈萨克族纯手工皮衣,羊皮裤子,前苏联手摇缝纫机、锅和镰刀等反映边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面的遗存物。布尔津县文物局希望以后通过类似活动使“热爱文物,保护文物”成为广大群众的一种自觉行为。
额敏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征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充实额敏县博物馆馆藏文物,规范我县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更好地迎接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制定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相关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文物藏
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关于做好额敏县可移动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额府办发〔201*〕9号)等相关规定,通
过社会捐赠、借展、购买、复仿制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进行可移动文物征集,确保按期完成可移动文物征集任务。
二、成立可移动文物征收领导小组
(一)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可移动文物征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组长:副组长:
成员: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县司法局财政局民宗委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审批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计划和经费开支计划。
2、定期听取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进度和情况汇报。
3、解决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
办),办公室设在文广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文物管理所所长、县博物馆馆长担任。县征集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可移动文物征集资金,起草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2、负责聘请文物鉴定专家及市场行家开展相关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
3、定期向县可移动文物征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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