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灵老龄办发201*6号签发人:刘海涛
灵台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二一一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老龄办:
今年以来,我县老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老龄工委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及“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扣“六个老有”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人员,不断夯实老龄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是健全机构。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民政、财政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调配乡镇(街道办)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13名。184个村委会、居委会都成立了老年人协会,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协会会长,全县建成老年协会187个,现有协会干部736名,会员21960人。二是落实经费。县财政按人均3元的标准列支201*年老龄事业发展经费8.25万元,对全县90-94岁高龄老人按年人均500元的标准列支生活补贴5.05万元,对全县95岁以上高龄老人按年人均700元的标准列支生活补贴0.77万元。三是完善制度。贯彻学习全省、全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把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纳入201*年工作任务之中,建立了老龄委成员单位优待服务工作评议制度。
二、强化宣传,注重效果,不断营造良好的老龄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乡村宣传专栏等阵地,采取播放专题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优待老年人的相关规定;二是切实加大敬老爱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中增加了尊老敬老内容,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建成了敬
老爱老德化长廊,乡村文化墙喷绘了敬老爱老宣传图,文艺演出中增加了敬老爱老节目,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三是继续开展好“敬老月”各项活动,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充分利用建党90周年和“老人节”、“敬老月”活动,积极开展慰问老党员、老劳模活动,开展“孝亲敬老之星”进社区、进学校的事迹宣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三、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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