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经验总结
我校自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以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年福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专项制度,认真工作,精心组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在校小学生453人,自2月13日开始实施营养餐工程以来,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切实落到了实处,减轻了贫困学生家长的经济压力,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覆盖率达100%。学校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营养餐工程的实施深得民心,得到了社会认可、家长的好评
二、相关工作自查
(一)职责履行情况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根据各自职能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2.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3.学校是否制定并落实食堂管理、卫生管理、原料采购及预防食物中毒等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督导、检查。
4.学校负责制落实情况。是否明确管理职责。
(二)资金落实及监管情况
1.市、县应承担营养改善资金落实及拨付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以及是否出现虚列支出、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3.资金是否专账核算,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4.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5.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公示。
(三)食堂运营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对尚未收归学校管理的食堂,是否存在赢利过高及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等。
2.是否建立原材料供应商准入制度、备案制度,以及学校食堂是否以实现财务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饭菜价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确保学校不从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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