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原则制度
本文主要从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出台背景;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新条例》的七项制度进行讲述。其中包括: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加强对信访人权益的保护;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责任原则;信访问责制度;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制度;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制度;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制度;疑难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制度;“三级终结制”制度;过激信访将受到惩处制度等,具体材料详见:
富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因具有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这一基础,它作为一种民情上达、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对社会起着安全阀,对老百姓起着宽慰剂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和所遇到的问题,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这次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是: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是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是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把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指导原则。为了落实这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了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六项具体原则:
(一)方便信访人的原则
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促进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得到迅速反馈和处理。为信访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信访工作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从信访事项的提出到信访事项的办理等各个环节规定了方便信访人的若干措施:
一是,在总则中规定,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专门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一章(第二章);
三是,在具体条文中力求体现方便信访人的精神,如在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形式(在信访方式上,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这意味着现代化的电子邮件也可成为信访的渠道,有利于提升信访的效率,减轻信访人的经济负担,避免为上门走访而劳民伤财的现象)、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等方面,都作了有关方便信访人的规定;
四是条例还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体现了信访便民原则。
(二)加强对信访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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