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提案
1、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繁杂,以实验小学为例,全校有201人积极登记造册参保,为了将学生基本情况录入电子程序文档,全校60余名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近3个月基本完成。其中,能正常录入1956人,有55人无法正常录入,只能将保费的返还学生家长,影响参保积极性。
2、按规定,学生、少年儿童每年按80元筹集,其中学生自付40元,政府补助40元,另学生每人自愿又向县财产保险公司交10元/年的残疾死亡保险。实际在校学生每年交以上两项保险费50元,高于往年向县财产保险公司交“平安住院”及“人身意外事故伤亡”保险的30元保险金,多出50—3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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