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镇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镇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2007〕96号),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群众相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叶孔新(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雪明(镇委委员、分管领导)
成员:陈锦成(计生办)
李旭华(科教办)
徐淑如(社会事务办)
陈旭辉(组织人事办)
郭林飞(规划所)
杜伟权(城建办)
周润坤(文广中心)
卢寿文(财政分局)
梁惠宝(社保分局)
陈仲勤(镇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社卫办),暂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袁雪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仲勤、陈锦成兼任;办公室专职人员包括陈锦成、李旭华、陈涛、赵明其。
镇医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陈仲勤同志兼任,成员包括植绍权、赵明其、神月风。
二、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本镇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确保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2008年9月—12月通过全市的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确保我镇群众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基本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镇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行政管理运作。
1、明确领导责任。镇政府承担发展镇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于市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纳入《东莞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考评体系,并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镇街,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因此,我镇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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