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信息月报工作章程
第一条维稳信息月报的目标任务。维稳信息月报制度是规范维稳机制建设,强化维稳工作,确保重大不稳定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迅速有效处置的基础工作。为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信息网络和维稳成员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维稳办关于“维稳抓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维稳信息月报工作的基本要求:
1、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逐级收集、归口报送,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2、按照条块结合、条管块包、以块为主的要求,凡各镇范围内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由各镇维稳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报送;在县级机关、系统范围内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由各部门、各系统负责收集、报送;跨地区、跨部门或跨系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由事件始发地维稳工作机构收集、报送。
3、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排摸工作立足点要放在防微杜渐、周密细致上。要充分发挥维稳信息网络覆盖广、渠道畅的优势,把信息的收集、排摸工作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全面收集一些预警性、内幕性、前瞻性、深层次的信息。
4、信息工作重在时效,贵在准确,各相关单位在收集中要以“及时、准确、完整”为最基本要求,充分动员各方力量,掌握第一手详细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事件的信息,并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有情必报,反应迅速,准确到位。
第三条维稳信息月报工作的基本方法。定期报送与随时报送相结合,下情上达与要情互通相结合,责任到位与协调配合相结合。
第四条维稳信息月报的组织领导:维稳信息月报工作由各党委(党组)负责维稳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并负有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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