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星级村镇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强村镇环境建设和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改变乡镇容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由无意识管理变为有意识管理,由无序管理变为有序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变为规范化星级管理。
二、考评范围
(一)区政府所辖各镇(村屯)
(二)国家、省、市公路两侧相邻的镇(村屯)
三、考评标准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中心城区街路秩序容貌管理标准》(××发[2002]23号、《××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办发[2002]62号)和《×××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一)五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的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并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巷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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