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一、检查验收目的
检查摸底调查情况和验收数据的质量,全面了解各镇区开展流动人口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保证全市流动人口摸底调查数据质量合格,真正查清我市现有流动人口数量、工作生活状况及分布情况,了解我市流动人口的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
二、检查验收原则
(一)以镇区提供相关资料为依据,全面检查各镇区开展摸底调查的工作情况;
(二)以《___市流动人口统计表》为依据,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检验数据的差错率。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安排
(一)9月5日至9月15日为各镇区自查;
(二)9月16日至9月30日为市验收小组复查。
四、验收小组人员分工安排
(一)全市24个镇区,每个镇区抽调一名流管办副主任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组参与全市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各镇区须于9月10日之前将抽调人员报市流管办综合科。(联系人:邓瑜,电话:826131013631103090)
(二)市流管办抽调12名工作人员参与摸底调查验收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第一组
组长:梁文业成员:冯结群、石峰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2、第二组
组长:郑雄成员:钟铭、邓瑜
负责。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___镇等6个镇区。
3、第三组
组长:梁梓胜成员:徐绍伟、郑嘉文
负责。石岐区、南区、东区、西区、开发区、南朗镇等6个镇区。
4、第四组
组长:李有林成员:梁绮玲、尹德良
负责。港口镇、黄圃镇、南头镇、民众镇、三角镇、阜沙镇等6个镇区。
五、检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一)摸底调查开展的情况。(15分)
1、镇区成立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3分)
计分:1-1、没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
1-2、组长不是由镇区主要领导担任扣1分。
2、镇区政府提供摸底调查专项工作经费,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4分)
计分:2-1、没有提供专项工作经费扣2分;
2-2、没有组织专门的摸底调查队伍扣2分。
3、镇区要通过电视、标语、发放宣传单张、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对摸底调查工作的认识。(5分)
计分:3-1、没有通过镇区电视宣传扣1分;
3-2、没有悬挂宣传标语扣1分;
3-3、没有发放宣传单张扣1分;
3-4、召开两次以上动员会不扣分,只召开一次动员会扣1分,一次动员会都没有召开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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