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凡因工作上的失误或失职,损害了客户利益或给客户造成不便、给移动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的,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视情节严重性考核50元—200元。
第四条提高后台部门支撑前台的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工作职责,真正将“首问负责制”落实到实处,对执行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通信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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