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划生育协会参与村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计划生育示范乡创建工作,全面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断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方式,逐步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关怀为核心,群众做主人”的协会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运行新机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群众民主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自治原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2、民主管理原则。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又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维护村(居)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讲求实效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做实做好生育关怀项目,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搞活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实效。
4、不断创新原则。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与服务,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所承担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变,计划生育协会在村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下,承办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创新,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09年完善村级协会组织网络,加强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完善提升**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开展东沟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健全麻池、土桥、韩河、曹家沟四村计生协会组织,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在协会参与村民自治上实现新突破。
2010年在巩固提升**、东沟居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土桥、韩河、曹家沟三村村民自治工作,夯实麻池社区居民自治的工作基础。
2011年全乡实现协会参与村民自治,为全县协会参与居民自治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
四、工作任务和要求
1、健全组织网络,完成计生工作任务。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要按照《甘肃省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健全完善村(居)协会组织,明确“两委”和村(居)民代表大会等有关组织的计划生育职责,科学制订《村民自治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协会理事会会议制度、会员小组学习培训等制度,村级设立协会办公室和会员之家,各社设立协会中心户,积极参与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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