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派出所消防工作分级和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及公安部61号令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一、防火监督管理范围:
(未完,全文共652字,当前显示1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