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电局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县供电局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的通知》(粤办发[2006]1号)、《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的通知》(梅市办[2006]20号)和《中共平远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搞好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排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和市委四届五次、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当山区供电企业排头兵、构建和谐平远供电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努力实现企业日常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排头兵实践活动是一项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各部门(单位)、各党支部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一是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二是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三是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四是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五是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推动我局中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抓好企业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引进、提高质量、加强招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十项工作,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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