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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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
,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评比:
(未完,全文共2007字,当前显示6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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