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狠刹公款吃喝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规定,控减压缩招待费用,现就机关接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节俭原则。对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上必须从严从紧,同城上级或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时,原则上不安排招待就餐,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和极个别特殊情况除外。
二、规范接待程序。各科室对确需安排接待的客人,由科室请示分管负责人,再由分管负责人请示街道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开出接待通知单,注明来客单位和人员实际姓名及陪客人员,方可到指定地点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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