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收宣传及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县国税系统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国税的力度,提高国税的形象,使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各级信息提供稿源,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窗口作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树立国税新形象,促进内外交流,沟通上下联系,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推动我县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局各股室、中心、各征收单位。
二、考核要求:
(一)、成立我局税收宣传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xx国税简报》的编辑,指导全局信息报导和信息采写工作。
(二)、为确保稿源和稿件质量,现重新确定兼职通讯员,人员如下:
xxx,xxx,等
(未完,全文共1496字,当前显示3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