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年再造一个新徽州的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黄信字〔2003〕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组织网络,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办理信访事项,力求做到信访工作齐抓共管。
二、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人员收到信件要做到及时拆封,认真登记,登记力求准确、真实、言简意明、不失原意。
三、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热心接待、静心听取、细心记录、耐心疏导、公心办理。做到有访必登,记好台帐。
四、集体上访和重大群体事件发生后,应按照“谁负责,谁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积极协调部门之间做好劝返工作,保证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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