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构建和谐矿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优美校园,促进各部室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治安领导责任制,确保***政治、治安局面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科(部)室为中心二级治安责任单位,其部门一把手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负总责。
2、各科(部)室应把治安防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双文明建设统筹安排部署,定期检查考核,每季度专题研讨一次,重大问题、重大行动,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
3、完善工作制度,部门治保、民调、“三防”组织健全,值班制度、人员、工作落实,经常开展活动并有成效。
二、责任目标
1、各科(部)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科重点落实好值班制度及值班人员,要分解责任到班级,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处处有人管理,责任分明,奖惩分明。
2、对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防范措施得力。各种闹事事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发生非法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等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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