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问责制度
第三条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的标准。
(一)重大项目投资
在胜利石油管理局,是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资本性支出和所有的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非安装设备购置、油气田勘探开发、境内外合资合作、境外投资等。
在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是指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上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二类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区域区带勘探项目、规定限额以上的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单项工程、系统配套项目、所有非生产性投资项目、股份公司单独确定的重点管理项目等。
(二)大额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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