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全局事业的发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组织开展“双争”目标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2003]6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党总支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同志任组长。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6个方面的工作(共计100分):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好;
(二)活动正常,制度保障好;
(三)围绕中心,服务意识好;
(四)干净干事,工作作风好;
(五)群众信任,党员队伍好;
(六)领导重视,党建环境好。
三、考核办法
(一)党总支负责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每季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各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党总支备案。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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