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局创建省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与文明同行——**市公路管理局创建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萍乡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不光给老百姓带来了交通的便利,更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搭起了一个大平台......”这是江西卫视新闻记者在报道“萍乡市构建公路网铺就致富路”专题新闻时的开场白;
“第一次走进**市公路管理局,位于萍水河中央小岛上的特殊位置和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环境,‘远离’城市的喧闹,仿佛置身世外桃源。”这是一位资深记者、诗人首次走进“鳌洲书院”发出的赞叹。
“书院”是文明的发源地,被誉为萍乡文明发源地之一的“鳌洲书院”易址后,**市公路管理局占据此宝地,自然与文明有着深厚的渊源。正是这种渊源,萍乡市公路管理局在创建文明单位中创出了自己的特色。
2004年、2005年分别被省政府授予“十五”公路国省道路网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被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省公路局授予公路建设先进单位,被萍乡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五”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等等;
下属**分局被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并与芦溪分局、上栗分局同时被省政府评为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其余局属各单位均为市(县)级文明单位。
一、主要举措:
(一)、完善创建机制。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了创建机制。
1、建立了创建文明单位组织领导体系。我局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有由专人负责的办公室,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下设基层单位,相应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较好地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政工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2005年初,在萍乡市安源区八一街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局长曾念辉因重视创建工作且成绩突出,荣获“领导重视奖”。
2、建立了工作保证体系。为了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十五”规划和考核实施办法,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了年度责任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活动阵地,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创建文明单位教育和培训。
3、建立了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普遍实行了政务公开,在萍乡公路信息网站上开辟了专栏,在机关门口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今年,被萍乡市定为政风行风评议单位,在主动接受各方评议员监督评议的同时,局领导还作客市政风行风热线,现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
(二)、抓好载体建设。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局领导班子要求抓好载体建设,将创建工作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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