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一、交通运管系统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类型
关于职务犯罪的概念,目前法学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违背其职责或者消极地不履行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的、严重的腐败现象,交通运管系统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失职罪、渎职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二、交通运管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
从交通运管系统来说,职务犯罪的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政治学习放松。从职务犯罪人员身上不难看出,他们之所以走上犯罪之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警示教育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主观上放松了思想改造,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防线不牢固,廉洁奉公抛于脑后,终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二)法律意识淡薄。交通运管系统由于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对于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有的干部职工常借口路检路查工作忙,不参加政治思想教育或法制培训,对自己手中权力缺乏正确认识,使职务犯罪心理得不到及时抑制。有的干部职工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利用手中权力,明知违法违纪,却铤而走险,在工作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从最初吃、喝、玩、乐贪小便宜逐步发展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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