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三农”问题的几点思考
二、“三农”问题必须拆分细化逐项解决“三农”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是农村、农业、农民的合称。农村是一个大概念,农业是一个产业,农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农民问题是“三农”的核心,解决农民贫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正如一位学者所言,“三农”问题急不得、慢不得。因其是历史造成,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积累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场经济的实践也证明,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科学、理性,从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瓶颈入手,拆分细化,逐项解决。
三、解决农村问题要三管齐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出台了农村三项政策,即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三十年不变、减轻农民负担和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当前解决农村问题应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当前应该急速出台土地“永佃”,使用权继承、抵押、转让的土地政策,建立一个能使土地迅速流转的平台,如建立农村政策性银行,赋予其经营货币和经营土地的职能。第二,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改革开放二十年,仅城市建设用地一项,城市就从农村拿走增值的2万亿。1979--1994年的16年间实行农副产品剪刀差,农村就向城市贡献15000亿。目前,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金融资产不足30%,城乡差距越拉越大,现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与城市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4,这是建国以来差距最大的时期。因此,政府对农村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必须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每年全国人大的例会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时,专题审议财政支持农村预决算执行情况。各级人大例会也照此执行,使财政支持农业制度化、法制化,不再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领导人的更迭而变化。力争在近年内将财政支持农业资金量由现在的占年度财政收入10%左右提高到16%左右,达到发展中国家的中上等水平。第三,建立有效的农村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农村管理体制不仅是政治的需要,也是经济的需要。现有的农村管理体制特别是乡镇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的发展,乡镇政府被赋予越来越多的义务,官僚主义、机构膨胀、收费欲望强烈,因此必须重新构筑乡镇治理机制。现在有一种建议,撤销乡镇政府,从基层的实践来看,这种建议不现实。目前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和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突出,城乡人口比例4:6,城乡收入比例4:1;农村劳动力就业和社会稳定压力大。加之我国地理条件复杂,农村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脆弱,防灾抗灾任务繁重。需要有强有力的政权机器和政治动员能力,需要基层政府行使职能保护产权、维护法治、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乡镇治理机制如何设计。中央党校曾业松教授提出的“建立乡镇村一体的自治行政体系”的构想,很符合农村实际,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方行政自治的思路和原则,使行政体制和自治体制结合起来,使乡镇政府具备更多的民意基础和责任意识。
(未完,全文共4338字,当前显示11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