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局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总结
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意识,积极协调大林公安局,克服没有林政执法权的现实困难,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按照要求,现将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局党委切实把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林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要求,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陈佰山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层层抓落实,全力协调支持森林公安部门开展好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管理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了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二)构建齐抓共管局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局党委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森林公安部门负责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问题线索受理、核实,案件侦查、处理的全面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了与森林公安部门联动机制,将排查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森林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共同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三)组织发动职工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森林公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林区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对林区职工群众进行扫黑除恶普法教育,提高职工群众通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发动职工群众参与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升职工群众扫黑除恶工作线索参与度。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落实好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解决职工群众不敢举报的问题。
二、立足林区实际、创新摸排举措,有效开展线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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