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财政)
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财政)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总支委员会
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和活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根据芷财党组[20xx]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总支研究通过,决定在局属党支部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
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行动,是激发我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载体。通过创建活动,让党员在单位里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在岗位上把良好的形象树起来,在群众中把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从而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把整个创建活动参与面扩大到广大干部职工,确保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的基础上择优推进,充分体现。
党员示范岗总体要求是所在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岗位形象好、工作质量优,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表现为“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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