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警惕违法建筑阻碍新农村建设
警惕违法建筑阻碍新农村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虽新时期的新农村标准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但不管如何,安居才能乐业,俗话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往往是人多地少,老百姓富裕后,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就无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擅自在原有房屋加层,在空闲(荒)地、自留地、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同时一部分村民为追求经济利益也借机擅自建设房屋,致使农村违法建筑渐成泛滥之势,严重阻碍了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村民违法建筑对以后村庄规划建设和和谐社会多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首先,浪费宝贵而有限的土地资源。虽然农村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但村民无序无规划建设,会造成村内宅基地规划无法落实,使规划有序的宅基地出现残缺不全,如一幢规划是八间,因村民违法建筑的擅自移位,可能整幢宅基地规划得不到完整实施,无形中造成土地浪费。也会出现村内宅基地分配不公,人为造成多占土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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